男子醉驾“连环撞”!后果=事故全责+刑责+赔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6 14:44:01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已经是深入人心的交通安全常识。可是,有的人心存侥幸,喝醉了酒竟然还开车上路,以致发生“连环撞”交通事故,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受损车辆
“你们快来处理,几辆车撞在一起了!”3月5日21时许,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城区西山路段粤桂花城路口,发生了一起车辆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
接报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辅警立即赶往事发现场处置。

肇事车辆

经核查,事发当晚,杨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北江大桥驶往城区方向行驶,途经粤桂花城红绿灯路口时,杨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失控加速,连续撞上了正在等待红绿灯的两辆小型轿车和一辆中型面包车,现场一片狼藉。事故造成了四台车辆及路侧护栏损坏的严重后果。所幸的是,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对交通肇事者杨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高达229mg/100ml。杨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杨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一、杨某某的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赔偿三台车辆和护栏的维修费用;
三、承担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责任。
酒醉驾危害警示提示
1.酒精使反应速度降低50%以上,相当于闭眼驾驶3秒;
2.醉驾事故致死率是正常驾驶的16倍,每百毫升酒精增加死亡率28%;
3.商业保险拒赔,单次醉驾事故最高可致百万级赔偿。
公安机关提醒
代驾费用仅是酒驾成本的1/500,每个清醒选择,都是对生命的庄严承诺。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桂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