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两地暂停国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1 09:12:00
关于调整商务领域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安排的公告
包头市广大消费者及相关政策参与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科学有序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函》文件精神,确保政策平稳运行、有序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调整时间与范围
自2025年8月9日0时起,全市范围内通过云闪付App平台(含线上购物App内嵌)发放的家电、3C数码、电动自行车、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券暂缓领取与使用,在此之前领取使用补贴券的相关审核与兑付工作将继续按原流程推进,不受本次调整影响;暂停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及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后续活动安排与通知方式
今年后续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具体以实际公告为准。请广大市民及参与企业密切关注以下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了解最新动态:包头市商务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包头商务”;云闪付App首页“以旧换新”专区及活动弹窗提示。
请广大消费者及市场主体知悉并合理安排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时间,我们将加快优化工作流程,尽快启动相关业务。感谢广大市民、企业长期以来对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包头市商务局
2025年8月9日
关于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及参与活动商家:
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补贴活动平稳有序执行,结合通辽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开展情况,现就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事宜公告如下:
一、8月9日24时起,暂停实施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装厨卫“焕新”(不含居家适老化改造类产品)、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3C数码产品购新补贴。
二、8月9日24时前产生的家装厨卫“焕新”、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3C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申请,参与主体须在30天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申报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8月9日24时前购买新车的消费者(以新车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须在9月1日前提交汽车报废更新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感谢广大市民、活动商家长期以来对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后续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通辽市商务局
2025年8月9日
来源:包头市税务局、通辽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