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丈夫雇人冒充妻子抵押房产借贷75万?法院判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8 14:56:00
明明从来没有借贷过
名下却突然多了75万债务
这是怎么回事儿?
丈夫携“替身妻子”抵押房产
三组证据揭开冒名真相
2023年7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债权人刘星(化名)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债务人阿强(化名)及其前妻小珍(化名)应共同偿还75万元借款本息,要求对二人名下的一套共有房产行使抵押权。
被告小珍在庭审中提出异议,称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参与涉案借贷行为,2023年两人离婚时,她才知道自己背负了75万债务。经法院调查,阿强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妻子小珍共有一套房产。阿强曾携同一名自称“小珍”的女性,通过专业中介以夫妻名义向刘星借款75万元,与刘星同时签署四组借贷合同并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庭审中,法院通过三组关键证据揭开冒名真相:首先,司法鉴定显示抵押文件中的“小珍”签名系伪造,与本人笔迹不符;其次,中介安排的“假妻子”虽与小珍容貌相似,但经仔细对比后确认并非本人;最后,证件流转记录证实,阿强在办理抵押时不仅在场,还主动提供了小珍的身份证,用以办理房产抵押。
法官:建立好“身份主权意识”
本案的审理和判决,不仅斩断了违法债务链条,更确立了“身份冒用型抵押不适用善意取得”“婚姻关系不产生当然代理权”以及“借贷关系的形式审查应升级为实质核验”裁判规则。
当“枕边人”变成“掘金者”,法律既是最后防线,更应成为事前盾牌。每个公民都应当建立“身份主权意识”,守护好法律赋予的“生物识别密码”。
● 给债权人的警示灯:
抵押审核四步法:面签核人+交叉验证+视频留痕+实时联网。
警惕“完美借贷”:多份合同同时签署可能是蓄意设局。
● 给夫妻的护身符:
重要证件分离管理:身份证、房产证等应建立“家庭保险箱”。
财产变动知情权:定期查询个人征信及不动产登记信息。
● 给中介的紧箍咒:
依法经营红线:不得协助设计“双簧”式交易结构。
实质审查义务:人脸识别+生物特征比对应成行业标配。
来源:北林区法院
编辑:张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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